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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6届毕业生填报“档案转递信息服务系统”的通知
发布者:米娜瓦尔·胡吉 发布时间:2026-06-15 浏览次数:12763

2026届毕业生:

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是学生档案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,也是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关键环节。为及时、准确地做好2026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填报方式

毕业生需登录学生档案转递信息服务系统,根据本人毕业离校前的实际去向,规范填写档案转递信息,确保档案能够准确、安全地转递,具体填报要求请参考下表。

二、不同毕业去向的档案转递指南

毕业去向类型

档案转递说明

就业单位有人事接收权(如机关/事业单位/国企等)

参照毕业生与单位签订的纸质协议书中填写的档案寄送地址。

就业单位无人事接收权(如民营企业/外资企业等一般企业)

参照单位在协议书中填写的档案寄送地址。若单位不具备档案保管权,档案一般托管至单位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;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另行告知档案接收地址,则以单位最新告知为准。

升学(本校)

由毕业班辅导员与升学所在院部的研究生辅导员直接对接,完成档案交接。

升学(外校)

毕业生根据收到的录取函或调档函填写档案接收地址。

申请出国(境)留学

出国(境)留学的学生,档案一般会转递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,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。

毕业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

档案转寄至户籍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;可向院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暂存于本校学生档案室,待落实单位后凭接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转走。

其他录用形式就业(如灵活就业/自由职业/二战)

若单位不具备档案保管权,毕业生需联系生源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,确认档案接收事宜。可向院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暂存于本校学生档案室,待落实单位/升学后凭接收单位/学校出具的调档函转走。

自主创业

档案一般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;若创业单位注册地可接收档案,则按当地部门告知的收档地址寄送。

应征入伍

档案一般寄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;若征兵部门提供接收地址或调档函,则按所告知方式转递。

西部计划

根据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求,档案申请暂存与本校学生档案室。服务期满后,落实单位并凭接收单位出具的调档函转走

注:各地接收毕业生档案的程序和规定有所不同,请以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的官方信息为准。

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最新档案接收地址,请自行联系户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(户籍在学校的毕业生,请联系迁入学校前原户籍所在地的就业主管部门)。就业主管部门一般指: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等,部分地区为教育局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学生在档案转递信息服务系统填报时间:6月15日14:00至6月25日23:00;

学院审核截止时间62723:00(请辅导员在此期间密切关注学生填报情况并及时审核)

学校审核及打印交接单62923:00(之后就不可修改信息)

学院档案归档、邮寄71-75日(暂定)

系统登录网址:

(学生端)https://yiban.upc.edu.cn/xsda/stu_login

(院系端)https://yiban.upc.edu.cn/xsda/login

四、具体填报步骤

请参照附件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线上路程-学生使用指南(2026年)》进行操作。

五、档案暂缓邮寄申请

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转递档案,可在系统中申请。经学院、学校审核后,生成《开云电竞投注(华东)毕业生档案缓寄申请表》。请下载申请表并交至学院辅导员,由学院以学院为单位,副书记签字后,在档案归档整理期间统一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、武装部学生档案室。

六、其他事宜

如有未尽事宜,请联系所在院(部)毕业班辅导员。

附件: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线上流程-学生使用指南 (2026年).pdf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

党委学生工作部、武装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66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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